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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贯彻落实都教发[2007]123号文件精神的
实 施 细 则
都职业中学 2007年9月23日

    为了认真落实都江堰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方案,构建以就业为核心的学校行政管理机构,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,根据都教发[2007]123号文件精神,本着精简、高效原则,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直选及竞聘上岗,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    一、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聘任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
    (一)教育局相关领导
    (二)蔡文敏(校长、党总支书记)、彭明德(副校长)、余洪(副校长)、章灵(副校长)、王东云(副校长)、陈宴宁(副校长)、童光德(党总支副书记)
    (三)教职工代表6人(本部校区、徐渡校区各3人,在全校教职工中推荐产生)
    (四)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办公室,设在校长办公室,由教职工代表负责报名等日常工作。
   二、学校拟聘中层干部职位、职数及职能
两校区中层干部共计18人,其中本部校区9人,徐渡校区9人。
    (一)就业管理处
    本部校区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副主任2人
职能:完成学校“订单”、“保单”工作,负责人才市场的调研,根据企业对人才思想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需求,设置专业、设置课程、制定培养目标,完成校企联合办学的引进和学生输出工作。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质量检测评估,反馈质量信息,协同教学与技能培训处对老师、学生进行教学质量认定。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、就业安置、就业管理跟踪、构建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工作。
    (二)招生培训处
    本部校区设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副主任1人
职能:负责学校招生宣传,制定招生计划,实施学校招生工作;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设计,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测评,指导学生选择专业;建立学校资助体系,负责学生资助工作;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、在岗职工培训、两后培训,面向社会开设各类短训,实施学校对外培训工作及联合办学工作。
    (三)教学与技能培训处
    本部校区设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
职能:完成学校“菜单”和“点单”工作,根据就业指导处提供的现代职业人的职业能力需求设置专业,制定教学计划,实施文化基础知识,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学,实施专业技能训练,实作实训设施管理,落实学生个性化成长方案(知识和技能目标)。学生学籍管理,学生实习基地建设,对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师教学业绩进行评估认定,实施教学改革研究,师资队伍建设。
    (四)政教处
    本部校区设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主任1人
职能:根据就业指导处提供的人才培养目标,组织教师实施学生职业素养教育,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,落实学生个性化人才成长方案(职业道德、职业素养目标),实施思想品德和职业行为训练,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品德优良、爱岗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吃苦耐劳,开拓创新的现代职业人,负责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。
    (五)总务处
    本部校区设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主任1人
职能:为就业指导、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提供保障,负责学校财务预决算及收费管理工作、校园绿化美化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、水电气管理、校产管理、校舍建设和维修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
    (六)食品卫生管理办公室
    本部校区设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主任1人
职能:负责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,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。
    (七)党政办公室
    本部校区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,徐渡校区设副主任1人
职能:负责实施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,负责学校党务、党建、文明单位建设工作,草拟学校党政工作计划、总结;负责教职工考核、考勤工作及教职工津贴核算;负责对外宣传、接待、车辆、会议、档案、文印、通讯、人事关系、公章、印件的相关管理工作;完成上级党政部门安排的各种工作,上传下达,协调三校区及各处室工作。
    三、竞聘条件
    (一)思想政治素质要求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。有强烈的事业心、爱岗敬业、勤政廉洁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意识强。
    (二)业务素质要求
     就业管理处:具有市场经济意识,能够与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良好的沟通能力,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能力。
    招生培训处:熟悉学校招生专业及教学要求,具有和初中校交往沟通的能力,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的能力。
    教学与技能培训处: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,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,熟悉学校各技能室的管理。
    政教处:具备管理教育学生的能力,掌握学生心理,能够组织开展各种活动。
    总务处:具有能组织学校设施设备教学一线服务提供保障的能力,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。
    食管办:熟悉食堂、小卖部的管理工作,熟悉食品卫生操作流程,具有较强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。
     党政办:具有组织协调校内各部门及校区各项工作的能力,有一定的对外交往能力,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,熟悉党务工作。
    (三)年龄、学历要求
    中层干部新聘用人员必须从事教育事业5年以上,大学本科,年龄要求为男45周岁以下,女40周岁以下,原从事行政中层干部,男不超过48周岁,女不超过43周岁。
    四、实施步骤和日程安排
    (一)宣传动员:9月24日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传动员。
    (二)报名:符合条件者,在9月25、26、27日在竞聘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名,每人限报1至2个岗位。
    (三)资格审查:9月28日—29日由竞聘领导小组、教育局领导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。
    (四)公示:9月29日—10月7日公示参加直选及竞聘人员名单。
    (五)直选和竞聘:
    10月8日在本部校区举行教职工大会,由直选和竞聘本部校区中层干部的人员作竞聘演讲,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,对本部校区招生培训处和就业管理处中层干部进行选举。竞聘领导小组及教育局领导参加。
    10月9日在徐渡校区举行教职工大会,由直选和竞聘徐渡校区中层干部的人员作竞聘演讲,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,对徐渡校区招生培训处和就业管理处中层干部进行选举。竞聘领导小组及教育局领导参加。
    (六)10月12日在竞聘领导小组充分酝酿、评议的基础上,确定中层干部人员名单。
    (七)公示中层干部名单,公示期七天。
    (八)上报教育局审批,由教育局组织考察并审批。
    (九)10月底,由教育局发文聘任上岗。
    五、监督
    所有竞聘直选过程均在教育局的领导下,由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、工会对干部聘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发现有违纪行为的,取消竞聘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

都江堰市职业中学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三日